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

沒有人在意的所在___消防設備

因我家的小妮妮還沒去上學,所以有空都帶她去服務中心的遊樂場玩,基於本能的直接反應就四處看看,在八月四日看到了,服務中心的滅火器怎麼好多都失效了





,還有有效日期是94年12月3日,整整快五年都沒有人管的滅火器,





向管委會反應如下:
問題17.服務中心內滅火器失效影響人員安全。誰負責監督?誰負責保養?如出事誰該負責?
  說明:滅火器失效統計全區數量後找廠商報價。

這是管委會的回覆,您看了之後有沒有什麼感覺呢?一個謝謝沒有就算了,到底誰該負責,誰該監督,都沒有說明,一點反省的態度都沒有,一點改善的日期及計畫都沒有,這就是本社區的管委會做事的態度。___

先前建商移交相關設施給本社區時管委會是否有點交到消防設備呢?有沒有文件可以佐證呢?是那些委員點交的呢?

4 則留言:

  1. 建議您下次區委改選時, 能自薦參選, 我一定會投您的!

    回覆刪除
  2. 我們需要盡責的區委, 加油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這真的是很嚴重的缺失
    管理中心發條鬆掉很久了

    回覆刪除
  4. 這部分我也同意公安的相關設備真的很重要,萬一事發危險就不知道危害到誰家了.

    回覆刪除